【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商业学校高水平建设智慧空间管理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04-14 00:00:00

关于临沂市商业学校高水平建设智慧空间管理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302000202202000424

二、项目名称:临沂市商业学校高水平建设智慧空间管理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众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

四、基本情况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有关线索,本机关对你单位组织采购的临沂市商业学校高水平建设智慧空间管理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202000424)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的评标要素“参数响应”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证明资料,证明资料要求加盖厂家公章,以作为技术参数评审依据。同时该评审要素“参数响应”在采购文件评分细则的“满分分值栏”设置最高分为33分,在“主要评审内容”栏中设置最高分为 30 分,在实际评审中过程中的最高分又设置为23分,其余分值重新分配给了其他有关评审要素。以上有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和专家评分表等证据佐证。

五、处罚结果

本机关认为,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对生产厂家(或厂家盖章背书的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差别对待;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前后矛盾、模棱两可,在评审中又随意变更评分标准,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和第八项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本机关认为以上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鉴于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临兰财采罚〔2023〕3号.pdf』





  • 『临兰财采罚〔202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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