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725000202202000023
二、项目名称:郓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郓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郓城县宋河金街西邻
当事人2:山东鲁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郓城县凤凰城A区西门8-1-101商铺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经举报发现相关当事人在郓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500020220200002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雾炮车(18T)技术参数设置指向特定产品,具有严重的限制性,涉嫌为其量身定制技术参数、评分标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便利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机关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 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