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市工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1-07-26 00:00:00

关于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市工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700202102000182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市工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潍坊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北海路 7077 号

2.被投诉人:山东瀚广建设项且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北海路 4931 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 1110 室

3.相关供应商:山东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邑市利民街 627 号

4.当事人: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潍坊市胜利街 3699 号

四、基本情况

1.根据中标公示显示,评标委员会中物业行业内的专业评委未超过专业评审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我方认为本次招标无效。投诉事项 2: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陪标、围标及关联企业嫌疑。投诉事项 3:未公示前,提前告知中标单位。投诉事项 4:第一次投标过程中不响应且流标的原因是:物业服务项目组人员少于最低配置要求(9 人),且未对项目组织机构作出详细说明。投诉事项 5:投标单位申请查看其他单位提供的企业业绩、企业实力及评审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投诉事项 6:6 月 10 日的答疑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条款:比如1、项目经理证书要求有变动;2、响应文件中小企业促进发展办法文件有变动;3、服务质量标准有变动等等,以上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变动,公示时间至少为 7 日,6 月 15 日开标公示时间为才 5 日,违返《招标法》规定,程序不合法。标单位申请查 看其他单位提供的企业业绩、企业实力及评审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投诉事项 7:投代理公司公示中标单位山东新嘉物业业绩文件时显示为潍坊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次业绩显示山东新嘉物业服务的共达电声厂区一期、二期项目服务 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 日-2922 年 4 月 30 日,因此怀疑中标企业管理项目业绩真实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 1 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 2、3、4、5、6、7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 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该项目评审专家专业与采购内容不对应,以及采购文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被投诉人应对该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被投诉人就所抽取的评审专家专业与项目内容不对应,对中小企业进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以及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应的问题限期整改。

附件: 『投诉处理决定书20.pdf』





  • 『投诉处理决定书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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