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新区】转发《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2-05-31 00:00:00
- 济高新【2022】40号-济财采【2022】14号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PDF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