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财政局五措施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能,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平邑县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际,针对前期市县营转办反馈的问题,坚决以问题为导向,五措施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督导专班,强化专班人员责任意识,将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分到专班人员手中,实行包干责任制,对项目规范化和及时性进行监管;夯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共同完成采购任务,切实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根据日常工作调度和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综合考虑并汇总项目备案材料的报备情况,以及招标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业务开展情况。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无预付款等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给予警告,累计三次警告的采购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处分,代理机构暂停本县区政府采购业务,从而有效促进机构开展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备案管理。狠抓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根据采购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倒逼采购项目规范执行,按照采购程序的时间节点,提醒督促采购人及其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及时推进采购程序并完善备案信息,确保采购信息完全公开。四是加强采购意向公开管理。严格要求各采购人提报自行采购限额以上采购计划时,必须提供提前一个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的采购人采购意向,并且意向中明确说明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基本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五是加强采购人员队伍业务培训。编制印刷了《平邑县政策采购业务指导手册》,并先后组织网上商城业务操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等业务培训,在日常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过程中及时给予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