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济财采〔2021〕19号,附件1)文件精神,区财政局成立检查评价组,对代理本区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检查评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以下4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评价。山东鸿浩招标有限公司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展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以上4家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于7月27日前报送被检查政府采购项目,整理抽查项目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附件2、附件3),形成2020年度执业情况自查报告,将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堤口路53号天桥区政府718房间)附件:1.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2.需提交的被检查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清单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2021年7月21日 |
附件:
附件1: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需提交的被检查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清单.pdf
附件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pdf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pdf